钱云11日从中华人民银行获得一个信息,从现在起,将在江苏省泰州市和浙江省台州市进行撤销企业银行帐户税务登记证签发的试点工作中,试点地域的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调节为备案制。 现阶段在中国地区依规成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独立法人企业、个体户在江苏省泰州市的商业服务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已由核准制调节为备案制。本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会再对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签发税务登记证,企业可以凭基本存款账户识别码取代原基本存款账户审批号申请办理有关银行帐户业务流程。帐户后面申请办理变动、撤消业务流程也由核准制调节为备案制,不用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但是,试点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保持原来的管理机制。 而且从12月1日起,中央银行将在试点地域提升健全帐号管理协议书、提升身份认证方法、加强“公转私”管理方法、完善异常现象处置体制、加强注销银行卡管理方法等试点內容。 做为试点的政策措施,人民银行还规范了一系列事先、事中、过后的监管对策,例如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推行面审规章制度,企业申请办理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由两位银行工作员一同亲见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协议书上签字确定,并存留面审的短视频、声频等材料;借助RMB银行结算账户智能管理系统对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及银行开户材料的合规、一致性开展审查,对银行帐号管理状况进行当场和非现场检查,对看到的违规操作开展解决等。 专业人士觉得,进行企业银行帐户“备案制”试点,将为将来银行帐号管理体制改革积累经验。这一举动将进一步便捷企业银行开户,改进经营环境,有益于银行业务流程自主创新,提高对银行帐户的管控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