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第一批俩家城镇银行散伙后,日前管控出文,进一步明确城镇银行风险预防化解途径。 自2006年运行城镇银行试点至今,城镇银行在中国已经有14年的进步历史时间,现阶段城镇银行已变成组织总数较多、单个经营规模最少、服务客户最底层、惠民支小特点最明显的“细微银行”。 资料显示,截止到2020年9月末,全国各地共建立城镇银行1641家,已遍布全国31个省区的1306个县(市、旗),中西部地区占有率65.8%,县区普及率71.2%;城镇银行拨备覆盖率15.7%,总体具有极强的风险抵挡工作能力。 虽然城镇银行整体发展趋势状况优良,但极少数城镇银行近些年受多种因素危害,风险水准迅速升高,有关问题比较突显。对于此事,《通知》明确提出要适当有序推进城镇银行兼并重组,这也是村镇银行风险化解中的一大重担。 依据银监会公布的《对于进一步促进城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创新重组相关事情的通告》(下称《通知》),风险化解关键涉及到四大层面,各自为适用主进行行向城镇银行填补资产及其帮助处理欠佳贷款,适当有序推进城镇银行改革创新重组,适用引入达标战略投资协助回收和公司增资,及其加强对主进行行的鼓励管束等。 本次《通知》将激励城镇银行依据社会化、法制化的形式实现改革创新重组,化解风险,进而提高城镇银行的运营能力和服务项目实体经济工作能力;另针对城镇银行来讲,积极处理将好于处于被动售出,将来城镇银行缩小室内空间比较大,兼并重组或为常态化。此外,金融行业社会化、法制化售出的节奏感也将加速。 |